请教关于护理费的问题
来燕山之前从来没想过护理费的事儿,在旺康复发的一个关于维权的帖子里看到一个朋友回帖时说我也应该有护理费的.我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有好朋友说我亏吃大了.可我在工伤认定条例中也没找到我能定为工伤的依据.现在把我的具体情况说明一下,请老楚大哥等比较清楚这方面常识的朋友看看我能不能拿护理费.
我受伤前是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中学教师,职称为中教二级.一九九四年七月(暑假)回娘家的途中,遭遇车祸,第六胸椎粉碎性骨折,完全性截瘫.残疾证上写的是一级肢体残疾.我没有办理病退,算是病休,现在拿80%工资.2001年拿过50%,后来找了一下,又加上来了.前些年,每逢春节和教师节,单位还来慰问一下.现在已经连续三年,哪怕是春节,也没有表示过了.受伤后,从来没有拿过护理费.我的工资是由财政局拔到教育局,教育局拔到教育站,再到学校,然后到我手中.2001年由80%到50%,中间的那30%还不知道被哪个单位给黑了.
以上就是我的大致情况,请朋友们指点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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