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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楚请教几个问题

本主题由 时光沙漏 于 2008-9-1 13:45 解除置顶

向老楚请教几个问题

出事前我是一企业单位的一名后勤管理人员。因参加一次科室和主管领导承办的给调离单位的同科室人员饯行活动而受伤,时间是周末,地点在农家乐,被倒塌的砖墙砸伤,造成腰1、2爆裂性骨折,脊髓损伤。对于我办工伤颇费了些周折,具说时间是在周末没在上班时间,不能办工伤,但又是单位组办的活动,单位有责任,在我们自己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主在是自己跑路,办下后单位认可,包括伤残证也是自己去办的]总算是办下了工伤。我04年4月份受伤,05年2月办的伤残退休,每月除基本工资外另有基本工资的40%的护理费,由社保支付,除此之外再没得到过任何其它方面的好处,就连受伤住院的医药费也是按在职职工的医保报的,后来在康复医院的医药费全是自已掏腰包垫付,现在还没地方报销,问单位我现在已不属于企业职工,单位管不了,问社保说我住院前没事先打报告,不能报销。我住院时工伤还没批下来怎么打报告?第一次住院的手术费医保报了就不说了,虽然不象工伤全数报销,也总算是报了60%,那么我第二次在康复医院的费用还能报销吗?又该由谁报销呢?
      按四川省06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规定,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应按规定比例上调,全数调整金应在06年12月31日前补发到位,可是至今我的工资卡上仍没增加。我爱人到社保去问,这月推下月,并且说没有增加护理费的说法。唉,难啊!
      请问楚哥,除了应增加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外,我还能争取到哪些合法的权益呢?我第二次在康复医院的住院费还能找有关部门报销吗?你们所说的两证,是指工伤证和伤残证吗?我的工伤是发的文,还需要办工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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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拦进的因公受伤(擦边)情况,最终得到了组织的认可,我对此较满意。 关健是什么机构对你的工伤认定?两证是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给你的?这一点很关健,旺康复给回答一下。 也可以到我这网站了解一下 请点击进入我站政策法规专栏 虽然有些是广东省的实施办法,但全国各省都是以国务院375号令为前题来制定本省的实施办法,所不同的只是各地区生活指数不同,所以工资和护理费就不同,但是计算公式和标准是相同的。


我不知道鉴定拦进伤残的是那个等级?如果是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就按照四川省拦进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


护理费的调整问题: 请点击看这里祥细的跟帖


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停发伤残津贴,但退休金不应低于原来的伤残津贴。


因工住院的医药费问题,请看国务院点击《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上面以写得很清楚了。但我看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上面好象没讲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医疗问题,而且第十条令人费解“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这不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耍赖皮吗?政府平时收了社会统筹保险金,遇上有第三方责任赔偿,政府就趁机溜人!比如说拦进因农家乐倒塌的砖墙砸伤,获得农家乐赔偿了,单位或社保局就可以不赔或少赔啦!这算什么社会统筹保险? 假如我因公出差坐飞鸡,登机前买了商业保险,途中飞鸡掉下来了,保险公司肯定是要赔偿,这时社保局就手旁观啦!我没掉下来之前可是在两边有保险的,而且社会统筹工伤保险是政策硬性要用人单位缴纳的,一但发生工伤,社保局是要赔偿的。按理说个人买不买商业保险是个人行为,跟社保局硬性保险没有必然关系,个人多买几份商业保险是为了多享受几份待遇,怎么四川省就规定只能享受一边的保险待遇呢?真是岂有此理!拦进你用百度再搜索一下四川省的相关办法,看看有没有更明确一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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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证和伤残证的区别如下:
工伤证是由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在经过调查确认为是工伤后而发给伤残职工的工伤认可证件。上有工伤人照片,并盖有单位公章、工伤认可机构公章(如**区.县劳动保障局医疗工伤股)、工伤批准机构公章(如**市劳动保障局医疗工伤科)。该证在公伤发生后就可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伤残证是在公伤人员结束治疗后,由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地区级)医疗工伤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伤人进行鉴定后发给的伤残等级证件。同样盖有前述的公章。
两证,前者可称为工伤认可证;后者可称为伤残等级证。在伤残等级证中,会注明持证者的伤残级别。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的等级为1-4级,护理待遇有三等,分别为:生活护理全依赖、生活护理大部分依赖、生活护理部分依赖,对应的工资分别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不过也有高于该水平的,如广东省就增加了60%的档次,对应1级伤残,但不允许低于该水平。因为这是国务院发布的政令!
比如,我的伤残证上就写明是2级,生活护理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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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楚哥和旺康复的细致解答。
经过楚哥指点,论坛上不少朋友都在重新梳理自己的待遇和应有的权利,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光明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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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哥真是燕山的法律顾问了~!谢谢楚哥~!
人生如海  生命如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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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老楚 的帖子

谢谢老楚的热心回复!我的工伤认定是四川省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二级工伤,护理费为工资的40%。只有认定书,没发工伤证。残疾证是由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发,并盖有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章。至于工伤保险待遇四川省的文件向来都不很明确,只是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处理,这就给执行的人很多空子,也给我们残疾人带来很大的不便。我的情况很复杂,农家乐的老板与我单位的分管领导是同学,我没有得到农家乐的任何赔偿,听说农家乐的老板早已人去楼空、逃之妖妖了。我现在除了医药费无着落,轮椅和肢具费也是自己掏钱买的。我出事不但对家人精神上很大的打击,经济上也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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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旺康复 的帖子

谢谢 旺康复的解答。工伤证我没有,只有工伤认定书,不知这算不算。残疾证是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属二级肢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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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4年7月办的公伤,工伤退休是05年2月办的,按照四川省06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的精神,我可以享受上调工伤津贴最高的155元,也可以享受05年后的上调100元,这就看执行者的权力了,我爱人最近去咨询了一下,我只能享受05年以后的上调100元,并且护理费还没明确答复。象我这种04年办的工伤,05年办的伤残退休,到底属04年的级还是05年的级呢?我能争取到享受上调的最高的155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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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还真看到了四川省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当中第十条我说令人费解的问题了,
转过来给大家看看,
摘录如下:

四川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惹争议


   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之后,他拿到了肇事司机给的赔偿,还能否获得工伤保险金呢?四川的李天祥先生用了3年时间,寻找出了答案:看你是哪个省的职工了。

  按照北京等多数省区的规定,这种情况的工伤者将获得足额的工伤保险金;而在四川等少数省区,工伤保险金将被大幅扣减,甚至一分钱也没有。

................略

  如果不进行劳动仲裁,李天祥一家本来还可以得到企业给的一笔钱,现在仲裁了,连那笔钱都没有了,还花了1020元的仲裁费。翻看着四川省政府的这部规章,李天祥有些懵了。

  他并不服气,在咨询了一些法律界同仁后,他坚定了一个观念: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在第10条规定,处理工伤待遇和民事赔偿的关系实行补差原则,这种做法并没有得到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授权,既超越了立法权限,又在立法精神实质和具体条文上与身为上位法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抵触。

  2004年10月,他走进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将企业告上法庭,继续讨要工伤保险金。

  他没有偃旗息鼓,而是很快上诉到了成都市中院。后来他给记者说了当时的想法:自己作为一个懂法的人,发现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行政规章相抵触的问题,更应该据理力争。

  三

  法学家河山针对此案评价说,《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它的精神就是说,民事赔偿是一回事,获得保险金是另一回事,可以得双份。例如被保险人被车撞死了,其受益人获得保险金以后,仍然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他指出,《保险法》是1995年制定,2002年修订的,本案所涉及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的《实施意见》都在其后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保险法》是一致的,不存在问题。

  除了准备申请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四川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李天祥还在准备向法院提起申诉。他把自己现在的行动,看成是一位法律界人士的尽责:既然认为政府规章存在问题,就应去推动问题的解决。

  记者还先后致电咨询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前一机构回复说四川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属于省级文件,省法制办没有审查的权限。后一机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对媒体的这类咨询,通常不便回应。 


来源:中国青年报

看来我还是象春光老大说的,PP挂暧壶,有一定水瓶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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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楚真是位尽职的热心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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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进说:“四川省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二级工伤,护理费为工资的40%”

回复:

①已确认工伤;②评定为二级伤残;③明确了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工资的40%

  这就好办了,过去是怎么出的事?责任者是谁?俺们就不提了。现除了退休金要准时足额发放外,拦进的生活护理费要按国务院第375号令的公式计算,若有施欠,拦进可以学坛友旺康复一样理直气壮的追讨回来!

国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拦进要落实清楚达州市去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可问一问国有大中型企业搞劳资或工会的人,他们会知道,市总工会也知道。因为每年七月当地统计局会向社会公布一些数据,其中就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搞劳资和工会的人必须要掌握,否则,他们没法开展工作的。

  比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500元,护理费=1500元/月×40%=600元   就是这么简单。

  此外,不知拦进参加医保没有?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时带上医保卡到社保局定点医院就医(看当地公布的定点医院),结账时医院就会主动扣减公费部分(职工工伤是社保局全额负责的),不存在医疗费报消问题,自费药当然是自己出。那些属公费,那些属自费,都有公布清单。这些常识还有住院伙食补贴等要掌握,否则会吃亏。

  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社保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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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看看说不上话,(因为不懂
但力挺楚哥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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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谢谢楚哥的耐心答疑!
我的退休金今年是一定会增长的,只是有可能要吃点亏,不过我已经很知足了。护理费的增加去问过几次,都是模棱两可,没有具体的答复,即使要增加也要等到春节后了,我们都知道中国人的办事效率很低。不管怎样,我会向旺康复学习,在07年将维权进行到底。再次谢谢楚哥的热心帮助,谢谢旺康复的榜样力量,谢谢所有关注残疾人事业的热心朋友们,祝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家和事业成功,合家安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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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老楚,我也是工伤,是95年伤的,但我一直没去办病退,也没去办什么证,每月都按全工资拿的。但  配置轮椅、康复器材、护理什么都没有报。请问我去办病退好还是照这样下去好呢?
漫 长 岁 月 重 亲 情, 步 伐 轻 思 己 弄 清。 人 生 复 始 一 瞬 成, 生 命 本 来 是 幽 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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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老楚 的帖子

老楚,你介绍的这个争议,后来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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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漫步人生 于 2007-1-18 17:44 发表
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老楚,我也是工伤,是95年伤的,但我一直没去办病退,也没去办什么证,每月都按全工资拿的。但  配置轮椅、康复器材、护理什么都没有报。请问我去办病退好还是照这样下去好呢?
这位漫步人生的朋友是云浮市的吧?我单位有不少职工是云浮人,八、九十年代有一部分人调回去工作,一部分人现在还是我单位职工,现己到退休年龄,调回云浮的人叫苦连天。他们同一起参加工作的,单就退休金每月就相差2千多元。据反映云浮那边的整体待遇相对滞后一些。

我不知你是否符合退休条件?你单位是什么性质?参加社会5保统筹没有?特别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椐你所说的情况分析,可知你单位的办事人员以及你本人平时对国家的政策较少关心,用广东话说就是“好乌笼”!95年因工受伤,居然十年之久得过且过,啥也没办。

我提议你尽快办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把两证拿到手才考虑退休问题。如果是参加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当然是早退早着,因为谁也不知道企业明天的事。
另外,配置轮椅、康复器材、护理什么都没有,显然是违反政策,你拿着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去找单位,保证你有着数!祝你马到功成!

国务院375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http://www.dk705.cn/UpFile/20070121141540-0.htm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http://www.dk705.cn/upfile/20070121145904-0.htm

工伤认定 http://www.dk705.cn/upfile/20070121152204-0.htm

劳动能力鉴定 http://www.dk705.cn/upfile/20070121153549-0.htm

云浮的工伤保险待遇 http://www.yfyunchengqu.gov.cn/govmach/sbjjycfj/1165-3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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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楚~!我是潮州人,我是在机关工作的,县委办公室,是95年的一次三高农业检查下乡出了车祸。实在从伤后对国家政策较少关注。我从没到单位问这情况。看来春节后要快去办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然后再看能不能退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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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是县委办公室的啊!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喔,可暂不考虑退不退,有全额工资你就照拿吧,因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政策不太一样,但处理因工伤残办法是一样的。你要办好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落实配置轮椅、康复器材、护理费等。县委县政府可能没有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统筹,但也要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处理,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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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楚~!
漫 长 岁 月 重 亲 情, 步 伐 轻 思 己 弄 清。 人 生 复 始 一 瞬 成, 生 命 本 来 是 幽 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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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楚哥致敬!真心的谢谢你,对我们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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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楚哥~!你是我们燕山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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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漫步人生 的帖子

当然应该先办两证,那样就可要求护理费。
既使退休了拿80%左右,外加当地人均工资40%左右的护理费,也比你现在的待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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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顶起
人生如海  生命如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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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顶,让想了解这方面知识的人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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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了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