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遭遇《伤残处理协议》(下)
2004年4月13日上午9点,我给山东省司法厅打电话,我问:“3月21日我邮的信你们收到没有?”省司法厅信访的朋友告诉我:“我 3月26日收到你的信。”并说明了我信中的内容,省司法厅信访的朋友告诉我:“你的事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我已把你的信转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接着我打电话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处长说:“我已把你的信转到威海市劳动保障局处理。”我说:“以前你们也把我的信转到威海市劳动保障局,可他们没有给我任何答复。”省劳动厅信访处长说:“那没有办法,我们省厅这么多事,我们也无法下去处理。”
于是我给威海市劳动保障局打电话(姓于,13326318379)。他问了几遍我:“是省厅转过来的信吗?”我说:“是。”他说:“我们还没有收到,这样吧,你把你的电话姓名留下,过几天我们收到你的信后,给你打电话。”我把我的电话号码、姓名告诉了他。他还说:“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我说:“是的,以前我给你们写过几封信。”
2004年4月15日上午8点30分,威海市劳动和保障局给我打电话(姓于,13326318379),告诉我已把我的信转到荣成市劳动局,让我和荣成市劳动局联系处理。
于是,我给荣成市劳动局打电话(7562068),荣成市劳动局说:“我们没有收到你的信,等收到信后再说吧。”
2004年4月21日下午3点5分,我又给荣成市劳动局打电话,他们说:“以前不是给你处理了吗?我们没有收到你的信。”我问:“什么时间给我处理的?”他们没有回答我,挂断了电话。
2004年4月21日下午3点40分,我又给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打电话(姓于,13326318379)。我说:“荣成市劳动局说没收到我的信。”他说:“荣成市劳动局应该收到你的信了4月15日,我问赵科长,他说已经把信转给荣成市劳动局了,这样吧,你打5282111这个电话,问问赵科长,他管三市一区劳动争议信访的事。”
于是我打电话(5282111),一连几天都打通电话但无人接听。
2004年4月26号下午2点,我又打(5282111)这个电话,接通后,我问:“贵姓?”对方说:“姓于。”还没等我说话,接着姓于的就说:“你是怎么个事,不是给你处理了吗?你不用找了,去法院打官司。”说完挂断了电话。
于是我又给荣成市劳动局打电话,他们没等我说话,拿起电话就说:“我们没有收到你的信。”我说:“我只问你们能不能给我解决问题就行了。”他们挂断了电话,没有回答我,再也不接我的电话了。
2004年4月27日,今天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央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各邮去了一封挂号信。在信中我详细地说明了我的遭遇,结果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4年5月28日上午9点,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打电话,我问:“我的事怎样给我处理的?”劳动部的朋友告诉我:“已把我的信转到威海市劳动保障局处理,让我与威海市劳动保障局联系处理。”我不用联系也知道结果,结果和我想的一样,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4年8月18日下午,滕家镇政府杨副书记到我家说:“曲华强年底的救济给你加一加行不行?”我说:“那几百元的救济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还不够我必须用药的费用,而且,我父母都80多岁了,他们自己都有病在身,连自己都无法照顾自己了,已经无法照顾我了,我现在只要求镇政府,镇建筑公司改正错误,重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就行了,我没有多大的奢望,如果不能重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能保证维持我今后的生活也行,如果这两条都做不到,那我只有一个字——炸!”
2004年11月10日,今天我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张高丽书记各邮去一封挂号信,我要求他们保管好我这封信,等我的炸药响后,把我这封信拿过来看看,我为什么要动用炸药说话,信中内容如下:
......朋友你好:
接下去我写的是,我发生事故到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及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怎样逼迫我签协议,到我这些年上访的经过,以及他们是怎么答复我的。(前面有详细介绍,在此忽略··)
(接着我写的是。)我曾写信给滕家镇政府书记、镇长、荣成市政府、两任书记——滕宝玉、汤光运及一些政府部门,如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不能改正错误重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在我无法生活的情况下,我会用炸弹讨回公道。
这次我就实现我的诺言,我本来不愿这样,是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他们逼迫我这样做。
在这我给无辜伤亡的朋友赔礼道歉,我不是针对你们的,我是要荣成市这些贪污受贿,欺压百姓,胡吹胡擂的脏官们知道,我们百姓不是你们任意宰割的羔羊。
我上年度的工资一万三千多,我伤残时31岁。
接下去是国家法律的规定,(前面写过了,不再写了)……
(再接着我又写的是。)就按一次性处理,他们给我计算的年限、工资标准等等,都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规定,以及工伤津贴、补助.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等,都没有计算。
是他们剥夺了我的健康,破坏了我的家庭,并且依仗我不懂法还欺压逼迫我,按他们的意志安排,签订不合理不合法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法律程序及条文来处理的《伤残处理协议》。
温家宝总理,吴官政书记(从你任山东省委书记到现在)张高丽书记等等,以前我不该给你们写信,浪费你们宝贵的时间来看我的信,对不起,我给你们赔礼道歉,以后我不会再给你们写信了,希望你们保管好我这封信,等我的炸弹响后,你们再把我这封信拿过来看看,我为什么要动用炸弹,我没有指望我的事还能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我只是告诉你们国家的政策法规是好的,可是基层这些腐败官员,为了贪污受贿不依法办事,造成我无法生活下去,也没有地方喊冤,逼迫我不得不动用炸药说话,再也没有别的办法。
接下去就是前面2004年4月13日至2004年5月28日的日记(不再写···)
再接下去就是《伤残处理协议》的复印件(另附)。
以上是2004年11月10日我写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及山东省政府张高丽书记信中的内容。
2004年11月22日上午,荣成市信访局小江和滕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到我家说:“你给温家宝总理写信,总理转给了市信访局,你的事不能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处理,因为你是一九九四年发生的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一九九六年施行的,一九九六年以前没有处理镇级以下工伤待遇的文件,都是按照劳动部一些文件参考处理的。”我问小江:“参考哪些文件。”他说:“具体参考哪些文件我也不清楚。”我说:“我问过很多懂法律的朋友,他们都告诉我,因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施行的,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处理的工伤待遇,所以我就应该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来处理,到目前为止,这是我们国家处理工伤待遇唯一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市劳动仲裁的局长徐程华,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他们都知道应该按什么文件给我处理工伤待遇,不然的话,他们不会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来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只不过他们拿我不懂法、不懂文件里的规定,给我计算的年限及工资标准等等,都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还有其它工伤待遇都没有计算,也没有告诉我,文件规定应按月支付抚恤金至死亡时止,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工伤待遇,更没有告诉我,如果不服劳动仲裁处理意见,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到法院起诉,使我错过了诉讼时效期,造成我现在无法生活。”我说小江:“如果他们开始或现在也行,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就是给我一分钱,我以后没钱饿死了,我也绝不再向他们要,也绝不会去找政府及有关部门讨说法,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不能不讲理、胡搅蛮缠,我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提出无理的要求、无理的条件。我不是这样性格的人,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不能让邻居朋友乡亲们在背后指着我的脊梁骨骂赖皮、无理取闹、不讲道理、不讲道德。”我问小江:“如果我这样的遭遇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会怎样做,你能给我考虑考虑吗?我父母都80多岁了,他们自己身体都不好,连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还要天天照顾我吃喝拉撒。我现在需要雇用一个人来护理我,没有钱谁愿意护理我,你也很清楚,我没有多大的奢望,只要他们改正错误,重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就行了,如果他们不能做到,那我只有一个字——炸!因为这是他们相互勾结,不依法办事,造成我今天无法生活,逼迫我不得不做我不愿意做的事,现在我已被他们逼迫得无路可走了,我不得不炸,没办法。”小江说:“要不这样吧,你打(7563724)这个电话,这是市148法律援助的电话,象你这样的残疾人他们会帮助你的。”我说:“我打电话也没有用,我告诉过你了,我以前给市148写过信,他们没有理睬我。”小江说:“你打打试试吧,你找他们比写多少信上访都有用。”
2004年11月22日下午3点,我给荣成市148打电话。我问我的事能不能求助打官司。市148的工作人员问我:“谁给你处理的。”我说:“是市劳动仲裁的局长徐程华处理的。”市148的工作人员说:“你不能打官司了。”我说:“他们给我处理的不公平,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来给我处理,计算工资标准、年限等等,都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明显是不合理、不合法、失去公平的《伤残处理协议》。”市148的工作人员说:“不公平也不能打官司了。”我问:“不能打官司有没有什么理由。”他们挂断了电话没有回答我。
2004年11月24日上午10点30分,我打荣成市信访局小江办公室电话。我说:“我问市148他们说不能打官司了。”小江说:“市148他们说个什么理由。”我说:“他们什么理由也没有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市148他们会怎样答复我,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以前给市148写过信寻求帮助,他们没有理睬我。我知道我是谁,我更知道我该怎么做,其实,我这次给温家宝总理写信,我没有打算温家宝总理还把我的信转给你们,我信中就写明了要总理保管好我这封信,等我的炸药响后把我这封信拿过来看看,我为什么要用炸药说话。”
2005年1月24日,滕家镇政府派曹进龙给我捎来了500元钱救济,我打电话问曹进龙给我500元钱是怎么回事。他说:“是镇政府给我的救济,他替我签字了,签的我大哥曲华进的名字。”在镇政府工作的曹进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签字,我不知道镇政府是怎么回事,为什么? 我实在是不想走到动用炸弹这一步。
2005年2月25日,我又给中共中央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郑思林部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张高丽书记,中央电视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吴官正书记,各邮去了一封挂号信,我在信中详细地说明了我的遭遇,希望能得到帮助,公平公正地解决我的问题,结果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4月11日,我又给中共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郑思林部长邮去一封挂号信,给温家宝总理邮去一封挂号信,还有山东省张高丽书记,劳动监察厅,山东电视台,我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5月12日,我又给威海市信访局邮去了一封挂号信,我还是没有得到答复。
2005年6月13日,我又给山东省人民政府及张高丽书记邮去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7月9日,我给中共中央胡锦涛主席邮去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8月6日,我给中共中央温家宝总理,邮去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9月4日,我给山东省信访局邮去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5年9月20日,我给山东省信访局邮去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以后我每月都给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非主管部门都邮去一封挂号信,我再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1月6日,今天上午滕家镇政府,王书记.镇长。到我家说:“你生活挺困难的,我们来给你送500元钱的救济过个年。”我说:“我不用要救济,我的钱够花的了,我不知今天死,还是明天死,我要钱有什么用,钱能干什么。”他们又说:“当时给你处理的工伤待遇合理,还是按文件规定最高的计算的。”我说:“你们不用再说了,我也不说了,没有用,我的工伤待遇处理的合不合法、合不合理,现在我心里清楚,你们比我更清楚,每次都这样说没有意义。你们就等着我炸就行了,其它都是废话,我会按照我想做的事去做。”他们说:“你不要在写信了。”我说:“我不写信的那一天,我的爆炸已经开始实施。”我说:“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他们以前能错误给我处理,现在他们就能改正错误重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给我处理工伤待遇问题。我也不奢望别的,国家怎样规定的,你们就怎样给我处理就行了。”我没有要他们的救济,我也没有在单据上签字。后来他们拿着钱和单据去找我爹,再后来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爹不识字。
2006年3月3日,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今天我又给中央胡锦涛主席 .温家宝总理.中央纪侓检查委员会吴官政书记.各邮去一封挂号信,信中我详细地说明了我的遭遇,及要求。结果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3月29日,今天我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邮去了一封挂号信,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4月6日,今天我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5月5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5月29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6月25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7月20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8月23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8月25日,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这个文件,文件规定的跟侓师朋友给我解答的完全一样,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滕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他们确实没有按照国家法侓.法规来给我处理工伤待遇。 2006年10月29日, 今天我又给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山东省政府韩寓群省长,各邮去一封挂号信, 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11月15日, 今天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给山东省.省长信箱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希望我的事能得到省长的帮助,得到公正.公平地处理。 省长信箱 答复:你的来信已转送威海市人民政府了解处理。 2006年11月30日,今天我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长信箱,各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省长信箱答复和上次一样。 2006年12月1日,今天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给荣成市长信箱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结果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6年12月3日,今天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给威海市长信箱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结果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 2006年12月15日,今天我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长信箱,各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省长信箱答复和上次一样 。 2006年12月22日,今天我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荣成市长信箱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答复:转当地劳动部门处理。荣成市长信箱,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2006年12月29日,今天我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山东省.省长信箱,威海市长信箱,荣成市长信箱,各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山东省.省长信箱,答复和以前一样。威海市长信箱,答复:无需答复。荣成市长信箱,没有任何答复 。 2007年1月6日, 1月17日, 1月22日, 1月29日, 2月5日, 3月5日, 3月19日, 3月26, 4月4日, 4月9日 我先后给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省长信箱,威海市长信箱,荣成市长信箱,司法部信箱,山东省劳动厅信箱,等等发去了多封邮件,我还是没有得到公正.公平地处理工伤待遇。 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为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走上了漫长的上访维权之路,十几年了,我没有得到一点公正、公平的解决问题,反而被政府这些赃官们欺辱嘲笑,我现在是有理没地方说,没有地方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逼迫得我准备了炸药,只等最佳时机的到来“爆”仇。我现在没有第二种办法说话了,这是我唯一的办法,是腐败的共产党政府赃官逼迫出来的办法,我饿死还不如把他们炸死,我要的是公平、公正。
今天我不得不做出痛苦的选择,我不再相信政府,不再相信中国共产党 。 下面是一九九七年一月三日,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腾家镇政府、镇建筑公司肖锁模、蓝彩湘、于维红、于子安,他们提前打印好的不合理不合法,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法律条文,逼迫我签字的《伤残处理协议》的复印件,签字地点在荣成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办公室、病房。
朋友对照看看我有没有无理的做事。
我上年度工资是13.000.00元,我伤残时31岁。
《伤残处理协议》
甲方:荣成市滕家镇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曲华强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乙方在华星宾馆主楼工地施工时,被塔吊吊运的震动棒以及电机坠落砸到头部(当时乙方没戴安全帽)后住院治疗已达三十六个月,不能恢复劳动能力,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助的原则,根据劳动部(1996)266号文件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的规定进行一次性处理,具体计算依据如下:
一.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乙方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一)发给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按标准为市地平均工资4209.00元/年的平均百分之九十计算,4209.00元/年乘90%乘20年=75762.00元。 (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标准为市地平均工资4209.00元/年,共24个月计算,4209.00除12乘24=8418.00元。
二.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发给护理费,按标准为市地平均工资4209.00元/年的百分之五十计算,4209.00元/年乘50%乘20年=42090.00元。
根据以上计算,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共计拾贰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乙方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甲方:肖锁模 荣成市滕家镇建筑工程公司公章
乙方:曲华强
仲裁方: (应该是荣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局长徐程华,他为了掩盖他的最证,他把《仲裁方》这三个字用刚笔划掉了,后面又添加上了《护理方》三个字,他在我那里把《伤残处理协议》拿走后改的,我根本不知道)。
注:协议里(当时乙方没戴安全帽),是这么回事,公司规定安全帽损坏后要到公司统一更换统一颜色的安全帽,不准私人私自购买。当时我的安全帽损坏后被木工班长拿到公司里更换,公司没有可以更换的安全帽,班长没能给我换回安全帽,所以我就没有安全帽戴。这不是主要原因,是他们找茬说事而已。当时塔吊吊的振动棒及电机是从我头上过的,这完全是严重违犯规章的,不说这些了。没有意义。
因公伤残、高位截瘫,受到不公正待遇,无处喊冤的残疾人,今日的复仇者。 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曲家村 曲华强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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