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建议] 香港乐施会中国部项目申请指引及项目管理概述

香港乐施会中国部项目申请指引及项目管理概述

香港乐施会中国部项目申请指引及项目管理概述
(2007年7月第三稿)

目   录

第一部分:关于香港乐施会
1.1.         香港乐施会的历史
1.2.         香港乐施会的组织架构
1.2.1 董事局及其执行委员会
1.2.2 香港乐施会总部
1.2.3 香港乐施会海外办事处
1.2.4 香港乐施会中国部
1.3   国际乐施会
1.4   香港乐施会的资金
1.4.1 香港乐施会的资金来源
1.4.2 香港乐施会的资金使用

第二部分:乐施会的项目工作
2.1   乐施会的理念
2.2   乐施会的中国项目主题
2.3   乐施会的项目手法
2.4   乐施会项目的目标群体
2.5   乐施会项目的合作伙伴
2.5.1 乐施会项目合作伙伴分类
2.5.2 乐施会选择合作伙伴的要素
2.5.3 乐施会对项目合作伙伴的基本要求
2.6   乐施会选择项目点的要素

第三部分:如何申请乐施会资助项目
3.1   向谁提出申请
3.2   用什么形式提出申请
3.3   多长时间可以得到乐施会的反馈
3.4   乐施会评审项目的标准
3.5   乐施会项目的启动

第四部分:乐施会项目的财务要求
4.1   项目预算编制
4.2   项目资金使用
4.3   项目财务报告和审计
4.4   其他财务方面的要求

第五部分:乐施会项目周期管理
5.1   项目期间
5.2   项目文件
5.3   项目拨款
5.4   收款回条
5.5   项目资金的使用
5.6   项目预算的调整
5.7   不可预见费
5.8   项目进度报告
5.9   项目财务报告
5.10  项目延期申请
5.11  项目财务审计
5.12  项目余款处理
5.13  项目结束
5.14  非正常终止项目的可能性

第一部分:关于香港乐施会

香港乐施会是一个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独立的发展和救援机构,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部门、社会各界及贫穷人群合作,一起努力解决贫穷问题,并让贫穷人群得到尊重和关怀。“助人自助, 对抗贫穷”是香港乐施会的宗旨和目标。

1.1.        香港乐施会的历史

乐施会于1976年由一群关注贫困问题的志愿者在香港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成为独立的扶贫、发展和救援机构,先后在全球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推行扶贫及救灾工作,开展综合发展、紧急援助、教育、卫生和水利等项目,帮助贫穷人改善生活,自力更生。

从1987年开始,香港乐施会便致力在中国大陆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农村综合发展、增收活动、小型基本建设、卫生服务、教育、能力建设及政策倡议等。从1991年至2007年6月,乐施会在中国大陆27个省区开展赈灾与扶贫发展工作,资金投入总额近4.5亿元人民币,受益群体主要是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户、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及艾滋病感染者等。

1992年,乐施会在昆明开设了第一个内地项目管理办公室,后又相继在北京、贵阳和兰州设立了项目办公室,项目内容和规模也随之扩大,重点工作地区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陕西、甘肃和北京。2005年,香港乐施会正式成立了中国部,专门管理日益扩展的中国项目。

乐施会在中国的扶贫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肯定。 2001年香港乐施会获得国务院扶贫办发表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肯定。2003年获《南风窗》杂志颁发公共利益2003年度榜「扶贫奖」。2004年,乐施会总干事庄陈有获得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奋斗奖荣誉。2006及2007年,乐施会先后与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中心及云南、广西、青海等多地**部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内地的主流媒体,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周刊、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云南日报、广西日报、南方都市报、南风窗、半月谈等都对乐施会的工作进行过广泛深入的报道。

1.2.        香港乐施会的组织架构

1.2.1.        董事局及其执行委员会

香港乐施会的董事局成员来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学术界、工商界、政界、以及民间各界关注扶贫的志愿人士。他们以个人身份参与董事局, 担任机构管治、顾问、财务监管方面的工作, 但不参与机构日常行政管理。董事局的主要任务是指导监督香港乐施会实现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助人自助”,与贫穷人一起面对和消除贫困的宗旨。

执行委员会由董事局的五名成员组成,通过策略规划、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年度报告等工具,参与总体监督乐施会的推展工作。

1.2.2 香港乐施会总部

        乐施会的总部设在香港。截至2007年5月31日,香港乐施会拥有正式员工216人。香港乐施会的日常工作由总裁领导,下设六个部门,它们是:财务及资讯科技部、人力资源及机构行政部、政策倡议及传讯部、香港部、国际项目部、以及中国部,各个部门都有一名总监负责日常工作。

香港乐施会总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香港北角马宝道28号华汇中心十七楼
传真:(852)25276307
电子邮件:info@oxfam.org.hk

1.2.3 香港乐施会海外办事处
        
在香港以外,香港乐施会在东帝汶的帝力、越南的河内、印度的新德里、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菲律宾的达沃、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设立了项目办公室。

乐施会网址,http://chinainfo.oxfam.org.hk/index.php

[ 本帖最后由 lalaz90 于 2008-8-7 07:57 编辑 ]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1.2.4香港乐施会中国部

中国部于2005年从项目部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
(网址:www.chinainfo.org.hk  www.oxfam.org.cn )。目前,中国部的组织架构如下:

乐施会总裁施日庄中国部总监廖洪涛

灾害和环境项目团队经理丁文广(兰州)

城市生计、性别平等、NGO发展团队项目经理王云仙(北京)

基础教育、卫生项目团队经理冯瑞安(贵阳)


农村生计、艾滋病项目团队经理李念先(昆明)


公众教育团队统筹(待招募)(北京)

传播团队统筹段德峰(北京)


财务行政团队副经理黄静(昆明)

研究和发展中心经理陆德泉(北京)

人力资源团队经理黄焱(北京)







中国大陆四个项目办公室的工作范围、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项目办公室
负责管理性别平等项目、城市生计项目、民间组织发展项目、传播和媒体、发展教育项目、研究项目
地址:北京朝阳区吉庆里小区十号楼篮筹名座E座2区802室
邮编:100020
传真:(86) 10 65511521
电子邮件:bjo@oxfam.org.hk

昆明项目办公室
负责管理农村生计项目、艾滋病预防项目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华小区东区7栋4号
邮编:650032
传真: (86) 871 4150599
电子邮件:swpo@oxfam.org.hk

贵阳项目办公室
负责管理基础教育项目、农村卫生项目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158号发成旅社一楼
邮编: 550025
传真: (86) 851 3622148
电子邮件: gzo@oxfam.org.hk

兰州项目办公室
负责管理灾害和环境管理项目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天庆嘉园B区15号楼2单元1102
邮编:730000
传真:(86) 931 8552498
电子邮件:gso@oxfam.org.hk

1.3 国际乐施会

国际乐施会是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展和救援组织的联盟,总部设在英国,它由包括香港乐施会在内的十三个独立运作的乐施会成员组成。按照成立时间的先后,这些乐施会包括:英国乐施会、澳大利亚乐施会、荷兰乐施会、西班牙乐施会、比利时乐施会、加拿大乐施会、美国乐施会、魁北克乐施会、香港乐施会、法国乐施会、新西兰乐施会、德国乐施会、以及爱尔兰乐施会。各国乐施会目标一致,以「助人自助,对抗贫穷」为本,虽互不统属,但互相合作。

作为国际乐施会的成员,香港乐施会负责主导和协调其他乐施会在中国的项目,确保项目符合国情、社情。其他乐施会成员必须通过香港乐施会或获得准许,才可以在中国开展工作。

1.4 香港乐施会的资金

1.4.1香港乐施会的资金来源

香港乐施会没有任何宗教、政治背景和目的,从不归属或服务于任何宗教和政治团体。香港乐施会的资金大约90%来自香港市民的个人捐赠,其中包括10万余名香港市民的每月定期捐款。其它资金来源还包括义卖、专项筹款活动等,例如享有盛誉的香港毅行者活动。有时,香港乐施会也会向香港特区**申请赈灾资金,开展赈灾项目。国际乐施会的其他成员也有少量资金支持乐施会扶贫项目。

2005年,香港乐施会共计筹款1.57亿港元,其中90%来自香港公众,6%来自其他乐施会的拨款,4%来自利息和投资收入

1.4.2香港乐施会的资金使用

香港乐施会负责任地、谨慎地管理和监督捐款的使用,通过严格的内部项目管理和外部独立审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得当。乐施会每年的财务报告都经过外部独立审计人的审计,审计报告在乐施会年报中公开发表。


2005
年,香港乐施会使用救援和发展项目资金1.27亿港元,占总支出的83%,另有7%用于机构行政费用,10%支付筹款成本。按地域划分,救援和发展项目资金的36%用于中国内地,11%用于香港,34%用于亚洲其他国家。


[ 本帖最后由 lalaz90 于 2008-8-7 07:53 编辑 ]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第二部分:乐施会的项目工作

2.1 乐施会的理念

乐施会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穷人群一起面对和消除贫困。让贫穷人拥有均等的资源和发展机会,是消灭贫穷根源的重要方法。“助人自助”是乐施会开展工作的宗旨,“以权利为本”是乐施会的基本工作手法。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权得到尊重与关怀,享有食物、居所、就业机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更加公平的世界。乐施会关注以下六项基本权利的实现,它们是:

1)可持续生计
        乐施会协助贫穷人群经营生计,提供生计资源如生产工具或种子;提供多元技术培训,例如农耕培训、读书识字;保护天然资源如土地;倡议公平贸易政策及合理的工作条件,确保人们获得合理收入。

2)获取基本社会服务
        乐施会支持改善基本的公共服务,协助兴建或改善基础设施、改进健康服务和教育政策、实施清洁供水项目、疾病预防项目,特别是艾滋病防治的工作。

3)保障生命安全
        乐施会协助保障生命安全,倡议和平,实施有效的紧急救灾措施(如提供食物、水、临时居所、医药等)、灾后社区重建、向易受灾人群提供防灾培训及资源、进行冲突和解工作、促进国际和平、推广和平意识等。

4)意见受到重视的权利
        乐施会支持贫穷人群参与决策,他们的意见应当受到重视,鼓励社区组织参与地方事务,提高公民权利意识。

5)性别平等及多元化的权利
        乐施会倡议平等权利,协助提升弱势社会群体的能力、致力消除歧视、促进性别平等、支持少数民族、外来劳工及其他边缘群体、协助他们游说**及国际组织推行平等政策。

6) 做负责任的世界公民
        乐施会推广世界公民意识,致力把发展教育内容纳入学校的正规课程;通过网站、出版书籍及杂志报导有关世界公义的问题,建议如何维护公义。

2.2 乐施会的中国项目主题

基于上述理念,乐施会在中国大陆开展十个主题的工作,它们是:

A. 可持续生计
        1)农村生计项目
        2)城市生计项目
B. 获取基本社会服务
        3)农村卫生项目
        4)艾滋病预防项目
        5)基础教育项目
C. 保障生命安全
                        6)灾害与环境管理项目
D. 意见受到重视
                7)民间组织发展项目
E. 两性平等及多元化
                8)社会性别平等项目
F. 做负责任的世界公民
9)传播及公众教育项目
10)研究与发展项目

香港乐施会在开展上述主题项目的同时,还开展相关主题的深入研究,为项目提供支持。

2.3 乐施会的项目手法
2.3.1 参与性
乐施会相信,项目的各相关群体,特别是项目对象及弱势群体,参与到项目的需求评估、设计、执行、监督及评估中,充分表达意见及参与决定,项目才能真正针对目标人群的需求作出合理的回应。目标人群充分参与到项目的执行、监督及评估中,能力将得到提升,对项目的拥有感增强,也是保证项目长远可持续性的关键。

2.3.2性别平等和赋权
不平等的性别关系是造成妇女贫困的结构性原因,使妇女在各种权利实现和资源获取中被边缘化。乐施会力图在所有项目中落实社会性别主流化,达到社会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尤其是底层和弱势妇女的意见能够得到表达,有获取资源和机会的权利,并参与到社区发展和管理中来。乐施会项目从分析不同性别面临的问题入手,设计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活动,并监测评估项目实施中相关目标实现的过程和结果。

2.3.3 关注弱势
“弱势”是指那些在性别、贫富、民族、宗族、健康、居住地点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个人或群体。乐施会项目积极关注弱势人群的特殊需要,鼓励他们参与项目的设计、管理和监督评估,从而体现平等的权利。同时,项目帮助弱势人群树立自信心、增强可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协助他们勇于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2.4 乐施会项目的目标群体

        乐施会项目的直接受益群体主要包括:
        贫困、边远地区的农民,特别关注妇女
        贫困、边远地区的学龄儿童,特别关注女童
        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
        农民工及其子女
        易受灾害影响的弱势人群
        艾滋病易感人群
        地方病易感人群
        关注贫困问题的草根民间组织

2.5 乐施会项目的合作伙伴

乐施会通过合作伙伴实施有质量的项目,一起开展扶贫、发展及人道救援工作。乐施会珍惜与合作伙伴的关系,重视合作伙伴的需求,了解合作伙伴的困难,希望与合作伙伴一起在扶贫领域作出有影响的贡献,来实现中国策略目标。

2.5.1 乐施会项目合作伙伴分类

乐施会合作伙伴指接受乐施会资金资助或非资金支持、参与特定的项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主要包括:
        **部门
        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
        半官方机构、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
        当地民间组织
        其他

2.5.2 乐施会选择合作伙伴的要素

a) 原则

        认同乐施会扶贫与发展工作的理念和手法
        具有公开透明性、建设性、问责性,拥有开展项目的能力

b) 考虑的因素:

        合作伙伴在项目领域的工作是否具有优势?
        合作伙伴是否缺乏资金资源?
        合作伙伴是否有能力开展项目?
        合作伙伴是否有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展项目?
        合作伙伴是否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能力?
        合作伙伴是否具有基本的诚信度和问责性?

2.5.3 乐施会对项目合作伙伴的基本要求

        持开放学习的态度、互相尊重、互相讨论,交流沟通、促进了解
        赞同参与式发展、两性平等、和赋权的发展手法
        尊重乐施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工作思路清晰、管理制定明确
        节俭使用项目资金,争取低成本,高效益
        严格按协议书列明的条款和要求推进工作
        尊重民族的、文化的习俗和禁忌
        提供真实的资料,提高问责性
        不从事可能危害乐施会声誉的活动

2.6 乐施会选择项目点的要素

乐施会在选定项目点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        项目点是否有助于达到中国项目主题领域的策略目标
        项目点是否重点贫困县乡,收入水平在贫困线之下
        项目点是否属于受益社会群体较集中的地点
        项目点的社区群众是否有发展的愿望
        项目是否能使社区群众直接受益
        项目是否有示范作用
        项目点的**和社区群众是否支持开展项目
        项目点是否有其他机构开展工作,资源投入是否重复

乐施会的重点工作地区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陕西、甘肃和北京等。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第三部分:如何申请乐施会资助项目

3.1 向谁提出申请

        无论机构或个人,如果你希望申请乐施会资助项目,你可以根据项目主题向分布在不同城市的乐施会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请。具体分工如下:

        社会性别平等项目、城市生计项目、民间组织发展项目,请与乐施会北京办公室联系,项目经理王云仙女士。

        公众教育项目请与乐施会北京办公室联系, 项目统筹待招募。

        研究项目请与乐施会北京办公室联系,项目经理陆德泉先生。

        传播与媒体项目请与乐施会北京办公室联系,项目统筹段德峰先生。

        农村生计项目、艾滋病预防项目请与乐施会昆明办公室联系,项目经理李念先女士。

        基础教育项目、农村卫生项目请与乐施会贵阳办公室联系,项目经理冯瑞安先生。

        灾害及环境管理项目请与乐施会兰州办公室联系,项目经理丁文广先生。

各办公室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参阅本文1.2.4章

3.2 用什么形式提出申请

        你可以根据拟申请项目的准备情况决定采用什么形式。如果项目只有初步设想,你可以与相关项目经理通过电邮取得联系。如果项目已经有比较具体的计划,你可以填写乐施会统一格式的《申请乐施会资金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相关项目经理。

重要提示:        项目申请请仅向相关主题的办公室提出,千万不要向一个以上的乐施会办公室重复提交申请

3.3 多长时间可以得到乐施会的反馈

        乐施会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会在收到你的项目资金申请的一个月之内与你联系。如果有必要,经理会指定一名乐施会项目干事与你讨论并跟进项目的设计和预算。乐施会将在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时间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你的项目申请。一旦决定作出,乐施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你。

3.4 乐施会评审项目的标准

        乐施会评审项目时主要考虑的要素包括:
        项目与乐施会策略目标有清楚关联
        项目活动对达到策略目标有重要的影响
        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和指标清晰明确
        项目活动的设计切实可行
        考虑了项目结束后的退出机制
        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意义
        项目地点在乐施会的重点工作区域

        乐施会不会支持包含以下内容或手法的项目
        以暴力手段达到目标
        将乐施会资金用于推广宗教思想
        项目中包含在当地被定为非法的活动
        因政治敏感性而对乐施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        与合作伙伴机构或个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

3.5 乐施会项目的启动

乐施会与合作伙伴讨论确定项目建议书的最终定稿后,将批准合作伙伴的项目申请,并与合作伙伴签订项目协议书。

项目协议书有三个必要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它们分别是:
        乐施会中国部项目概述和评审(即:项目建议书)
        乐施会项目进度报告内容指引
        乐施会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乐施会按照协议规定向合作伙伴指定的银行账户拨款,合作伙伴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和建议书的设计实施和管理项目,并按时向乐施会提交报告。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第四部分:乐施会项目的财务要求

        作为一个接受公众捐赠的救援和发展机构,乐施会实行严格的项目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以提高公众问责性。乐施会希望合作伙伴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尊重乐施会的原则和做法,共同提升乐施会的声誉。乐施会对项目财务的原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 项目预算编制

        保持节俭,使更多的贫困人受益
        预算应该与项目活动相对应
        预算需要列出标准、单价和算式
        客观计算项目人员的工作量
        合理建议工作人员的酬金标准
        主动披露其他资助人对乐施会资助项目或工作人员的资助情况

4.2 项目资金使用

        在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
        如实记录每一笔财务收支
        变更用途需要得到乐施会的事先书面批准
        完善机构内部的财务审批制度
        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4.3 项目财务报告和审计

        使用与项目预算相同的格式按时向乐施会提交项目财务报告
        保证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        完整保存项目财务的原始票证和记录
        配合乐施会审计人员对项目进行的财务审计工作
        及时退还项目结余资金

4.4 其他财务方面的要求

        操作项目财务的人员应该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
        对公帐户的款项不能转存到个人帐户
        购买单价超过2000元的物品需要征求至少三个报价,并保存报价资料
        所有支出都需要支持文件说明支出的明细信息
        特殊情况不能取得正式**时,可以收据或白条代替,但需要说明原因,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
        项目管理费按实际使用项目资金的比例计算,而非预算总额
        合作伙伴不能要求员工将酬金或工作补贴捐回给机构
        合作伙伴使用自有财产服务于项目活动,不能再向乐施会收取租金或使用费

第五部分:乐施会项目周期管理

5.1 项目期间

        乐施会项目的期间最长不超过三年。由于乐施会的资金主要来自香港市民的捐赠,因此,乐施会与合作伙伴签订项目协议书后,乐施会只对第一年的拨款承担法律责任,对第二年及以后的拨款只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5.2 项目文件

        项目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协议书、项目进度报告内容指引、及其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这是项目最重要的文件。乐施会和合作伙伴一经确认,双方都应该严格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来执行,任何重大变更和调整都需要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

5.3 项目拨款

        乐施会将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在确认合作伙伴已经完成了前提工作后,按时向协议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拨付项目资金。如果合作伙伴需要在规定的日期之前获得项目资金,需要向乐施会提出书面申请,乐施会批准后才能提前支付项目资金。

5.4 收款回条

        合作伙伴收到乐施会拨付的项目资金后,需要向乐施会提供《收到乐施会拨款回条》,以确认拨款已经安全到账。合作伙伴也可以使用本机构通用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或**代替《收到乐施会拨款回条》。

5.5 项目资金的使用

        合作伙伴应该按照项目建议书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算内容、标准和资金数额,谨慎使用乐施会项目资金。

5.6 项目预算的调整

        乐施会理解,预算不可能与实际开支完全一致,差异可能经常出现。

在资金总额不超出批准预算的前提下,乐施会接受每个预算细项超额15%以内的调整。如果调整的范围超过细项15%的比例,合作伙伴应该事先与乐施会负责项目的干事协商,并得到乐施会的书面认可后才可以变更。如果未经乐施会书面同意,合作伙伴擅自超预算使用项目资金,乐施会保留拒绝拨付或收回未经正式批准的超预算资金。

5.7 不可预见费

        乐施会允许在项目资金外预留少量不可预见费。使用不可预见费,合作伙伴需要事先与负责项目干事协商,得到书面批准后才使用。

5.8 项目进度报告

        合作伙伴需要按照项目协议书的安排,按时向乐施会提交项目进度报告。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        项目进度(与计划比较)
        项目成效(与目标比较)
        项目管理情况

5.9 项目财务报告

        合作伙伴需要按照项目协议书的安排,按时向乐施会提交项目财务报告。合作伙伴应该保证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
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        项目拨款明细(与协议书拨款计划比较)
        项目支出明细(与预算比较)
        财务分析与说明

5.10 项目延期申请

        因为特别的原因,项目不能按计划的时间框架实施时,合作伙伴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乐施会提出项目延期的申请,并得到乐施会的批准。

5.11 项目财务审计

乐施会对所有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保留财务审计的权利,合作伙伴应该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项目财务审计主要由乐施会自己的项目审计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聘请独立审计机构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审计完成后,乐施会或其他审计机构将向合作伙伴出具审计报告,具体说明对项目财务的意见,指出是否存在违规情况,是否需要采取跟进行动,是否有项目款需要退回乐施会等。

如果合作伙伴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乐施会负责项目干事或审计人员提出,乐施会将认真听取合作伙伴的意见,并决定是否修改审计报告。

5.12 项目余款处理

        如果项目资金有结余,结余资金属于乐施会。合作伙伴应该在乐施会要求的时间内将项目结余资金退回乐施会帐户。

5.13 项目结束

        以下工作完成后,项目便正式结束:
        所有计划的活动已经完成(或经双方协商决定不再实施)
        所有项目拨款或退款都已经处理完毕
        乐施会收到并接受所有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审计报告已经完成
        所有跟进行动已经完成

对于某些类型的项目,乐施会将向合作伙伴发出《项目结束函》,声明乐施会和合作伙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结束。

5.14 非正常终止项目的可能性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乐施会可能会单方面终止项目的执行:
        合作伙伴未能根据协议条件使用资金
        合作伙伴未能如期向乐施会提交报告
        合作伙伴提交虚假内容的项目报告
        合作伙伴提交虚假内容的财务报告和原始单据
        合作伙伴拒绝配合财务审计
        合作伙伴项目活动质量异常低下
        合作伙伴未能提供配套资金或人力资源
        项目地区不安全或其他使项目不能实施的外在因素
超 人 里 夫 的 粉 丝

TOP

了解了,好象没有我们截瘫这个群体的资助项目,希望今后能把这个群体纳入乐施会的中国项目~!我们比那些艾滋病更需要帮助~!
人生如海  生命如舟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