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残疾人税收优惠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到地方还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残疾人本人开的店铺,如果属于国税部门征收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4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这里指由残疾人员个人直接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如果行业属于地税部门征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是福利企业,有比较详细的减免规定。